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具体规定
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权利之一。当此权利受到侵害时,民事责任的规定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障。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赔偿损失
当侵权行为造成生命健康权受损时,侵权者需承担赔偿责任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若造成残疾或死亡,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、死亡赔偿金等。
二、消除影响,恢复名誉
如侵权行为对受害者名誉造成影响,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消除不良影响并恢复名誉。
三、赔礼道歉
当侵权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精神伤害时,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赔礼道歉,以平息纠纷。
具体法律条文如下:
1.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: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当您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,请及时向法律寻求帮助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