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股东的个人行为是否可代表公司行为和决策?
大家好呀,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~
今天要和大家聊一个特别常见的问题:平时一起喝茶的股东朋友,突然以公司名义签了个合同,结果公司到底要不要认账?
别急着下结论,咱们先来看个小故事——
小张和小李合伙开了家奶茶店,小张负责进货。有天小张用个人微信联系供货商,签了份高价原料合同,落款只写了自己名字。后来小李发现原料价格太高,拒绝付款,供货商却坚持要奶茶店承担债务。
这时候,小李气得直跺脚:“这是小张自己签的,关公司什么事?”
那么问题来了——股东个人的行为,真的能代表公司吗?
法律怎么说?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三条规定,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。划重点:公司是公司,股东是股东,就像成年子女和父母的关系,不能随便互相“背锅”。
不过法律也留了三个“后门”,让股东行为可能牵连公司:
1. 身份特殊:如果股东是法定代表人(比如公司登记的总经理)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十一条,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直接视为公司行为。
2. 有公司授权:比如股东拿着盖公章的授权书,或者公司长期默许其代表公司行事(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七十条的表见代理规则)。
3. 利益混同:股东把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为一谈,这时候可能被认定“刺破公司面纱”,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责(《公司法》第二十条)。
真实案例看门道
案例一:某建材公司股东未经股东会同意,私自以公司名义借款500万。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无需还款,因为该股东既非法定代表人,也没有公司授权文件。
案例二:某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(未担任职务)长期代公司签订合同,且所有款项均转入公司账户。法院认定构成表见代理,公司需履行合同义务。
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?
法小云给大家支几招实用对策:
第一步:查身份
- 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和公司章程,确认是否是登记的法定代表人
- 查看工商登记信息(手机就能查,方法见文末小贴士)
第二步:看授权
- 必须见到盖有公章的书面授权书
- 注意授权范围和时间(比如“仅限2024年采购设备”)
第三步:盯合同
- 合同落款必须同时有公司公章+法定代表人签字
- 警惕只有股东个人签名的文件
第四步:留证据
- 所有沟通尽量文字记录(微信/邮件比口头靠谱)
- 涉及大额交易时,要求提供股东会决议
第五步:快咨询
发现苗头不对,立即暂停交易并咨询专业律师。很多纠纷只要及时处理,都能避免更大损失。
小贴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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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法小云,咱们下期见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