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贷款担保中法定代表人个人应承担怎样的风险?
大家好,我是法小云!今天咱们聊一个很多老板、创业者都关心的话题——公司贷款时,法定代表人签了担保合同,会不会把自己“坑”进去?
先别急着紧张,听我讲个小故事:
老张开了家服装厂,为了扩大经营,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300万。银行要求老张作为法定代表人签一份“连带责任保证书”。老张想着“反正钱是公司借的”,没多想就签了字。结果后来公司资金链断裂,银行直接起诉老张个人,要求他卖房还债……
哎,这风险到底有多大?咱们先来“划重点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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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律怎么说?
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民法典》,公司是独立的“法人”,债务本该由公司自己承担。但如果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了担保合同,性质就变了——这时候,你可能要“自掏腰包”替公司还钱!
关键法条:
1. 《民法典》第688条: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(公司)到期不还钱,债权人(比如银行)可以直接找保证人(法定代表人)要钱。
2.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的规定》: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提供担保,如果债权人不知情,担保依然有效!(比如你偷偷签了字,银行可能照样能找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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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真实案例:签字前一定要擦亮眼!
案例1:
张三的公司贷款500万,他作为法定代表人签了连带担保。后来公司破产,银行起诉张三个人。法院判决:张三必须用个人财产偿还500万本金加利息,房子、车子都被强制执行。
案例2:
李四的公司向朋友借款,李四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名,但公司其他股东不知情。后来公司还不上钱,朋友起诉李四。李四辩称“没开股东会,担保无效”,但法院认为李四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,债权人有权相信他有权代表公司,最终判决李四承担还款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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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遇到这种情况,怎么保护自己?
1. 仔细看合同条款!
千万别闭眼签名!重点看有没有“连带责任”“无限责任”这类字眼。如果是“一般保证”,银行得先找公司要钱;但如果是“连带保证”,银行能直接找你个人。
2. 要求明确担保范围
比如写明“只担保本金”或者“最高担保100万”,避免被要求承担利息、罚息等“滚雪球”债务。
3. 保留好证据
如果公司股东会同意你签担保,一定要留会议记录和签字文件;如果银行口头承诺“不会找你个人”,记得录音或书面确认。
4. 必要时找律师帮忙
签担保合同前,花点钱请律师审核条款,比你事后赔几百万划算得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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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法小云的小提醒
当法定代表人≠必须给公司担保!如果对方要求你个人签字,你可以:
- 拒绝,让公司找其他担保方式(比如抵押设备);
- 拉上其他股东一起签,分担风险;
- 和银行协商降低担保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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